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成立于1982年,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的教学基层组织,现有专任教师7人,其中教授2人、副教授1人、讲师2人、助教2人;博士1人、硕士6人。
教研室前身为1982年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德育教研室,孙福川任首任教研室主任。历经多次更名与调整:2002年更名为思想道德修养教研室;2006年6月,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〔2005〕5号文件精神,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设公共必修课程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,教研室更名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。2010年10月,思想政治理论课五个教研室合并为一个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;2011年6月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后,五个教研室又分别独立,教研室恢复独立建制。2023年10月25日正式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。2025年4月,任华玉任教研室主任。
历任负责人方面,崔月英先后于1996年任德育教研室副主任、教学秘书,2004年任思想道德修养教研室主任,2006年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,并于2010年7月当选黑龙江省思想品德教研会副会长。
教研室主要承担全校本科、八年制、七年制等所有专业全体学生的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课程教学,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《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》《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》等课程的教学工作,每学年教学总课时数在864学时以上。
教研室7名教师学科背景涵盖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经济学、法律等专业,完全适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需要。全体教师致力于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坚守初心、牢记使命,严谨认真、教书育人。
在学校、学院的历次评课中,教研室均取得优异成绩,多次荣获校级优秀教研室称号。自2011年以来,教研室以学科建设为中心,积极参与国家、省级、校级的各类教学研究活动,累计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7篇,结项课题18项。